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市各类市场主体报送2017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度报告的主体
凡2017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当报送2017年度报告。
二、年度报告的时间
2018年1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三、年度报告报送并公示的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报送2017年度报告并公示。
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或者以纸质方式报送2017年度报告,并自主选择其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公示。选择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决定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四、年度报告报送并公示流程
第一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http://gsxt.haaic.gov.cn)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第二步:选择登录方式。一是用联络员手机短信验证登录。首次报送企业信息时,需由企业确定一名企业联络员,并通过公示系统中“企业联络员注册”后方可登录。注册时,需依次填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法定代表(负责)人证件号码”、“联络员姓名”、“联络员身份证号码”、“联络员手机号”进行验证。二是用电子营业执照验证登录。取得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可以通过读取电子营业执照的方式登录。
第三步:登录后,按要求填写公示内容后,保存并公示。
企业报送并公示完成后,可进行自主查询是否已完成公示。具体查询步骤为: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点击企业名称后查找“企业公示信息”,以及“年报信息”进行查询。
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选择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的步骤与企业相同。
市工商局:0394-4301085
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0394-4302015
项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