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每年在本级政府网站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等信息,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落实)
● 各级卫生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第一时间通过同级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发布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推动各类医疗机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市卫生局牵头落实)
● 各级民政部门每半年通过本级政府网站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集中公开,重点公开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市民政局牵头落实)
● 市教育局通过网站、杂志等途径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
(市教育局牵头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