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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城市教育体育局
 
部门领导:
  局长:张国旗 
 
  单位概况:  
    2010年,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543所。其中:中等职业学校9所,普通高中7所,普通初中58所,小学388所,幼儿园80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学生275507人。其中:中等职业学校14577人,普通高中27593人,初中74554人,小学140650人,幼儿园18035人,特殊教育学校98人。共有教职工11639人。其中:中等职业学校527人,普通高中1143人,普通初中3125人,小学5833人,幼儿园831人,特殊学校22人,其它人员158人。教师和学生总计287146人。
 
     
 
  机构职能:  
    (一)贯彻实施国家教育和体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和体育的地方性文件、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和体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和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制定全市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制定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体育竞赛区域间体育交流,指导各乡镇体育工作,积极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普及农村、职工、学校、老年体育和社区体育,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全市教育和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和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和体育经费筹措、教育和体育拨款、教育和体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和体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教育和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教学的地方性教材和补充教材,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检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社会业余体校、训练点建设、发展体育教育事业、负责运动员队伍和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工作。
  (五)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工作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教育社团和体育社团工作。
  (六)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教育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教育和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七)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基本建设、修缮、危房改造和学校布局、调整、增设、撤销等事项;组织落实图书资料、实验室、电教室的建设工作;审批管理社会力量办学。负责市体育设施规划建设、体育市场管理和体育产业的开发和利用工作。搞好全市体育彩票的销售发行工作。
  (八)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督办查办工作;负责文秘、保密、信息、宣传、目标管理、车辆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学校治安的综合治理及教育系统的信访稳定工作。
  (二)人事科(老干部科)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晋职晋升、年度考核等工作;指导制定教育和体育系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负责所属单位表彰奖励、教师资格的认定管理、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规划并指导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及中等以下学校校长(含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开展全市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发放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各类师范毕业生就业、档案管理、办理就业报到手续;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与服务工作,在职和离退休干部职工病故的遗属抚恤报批;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的安置及慰问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拟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计划,参与拟定教育和体育拨款、基建投资和筹措经费的有关政策,统筹管理教育和体育经费、专项经费;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及中小学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对全市各类学校财务进行监管及财务会计培训工作;编制全市各类学校教育事业费预、决算,管理国有资产、国内外教育和体育贷款、学生贷款和赠、援款;指导和推进学校总务后勤工作和后勤改革,负责学校危房改造工作;会同有关科室对所属各单位干部离任前的审计;负责全市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四)基础教育科
  宏观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和重点推动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落实省定中小学课程设置方案,按省颁目录要求监督管理中小学教学用书工作,负责中小学德育及校外教育管理;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常规管理工作;负责市级优秀班主任及中小学“两争两创”评选工作;负责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籍管理工作。
  (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负责管理全市普通及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制定全市职业技术、成人教育改革和发展计划,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德育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职业及成人学校的管理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的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学籍管理工作。
  (六)师资培训科
   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师资培训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拟定全市中小学教师培训规划,对全市中小学教师学历补偿教育和提高学历层次教育进行指导和管理,负责省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实施,指导教师培训机构的队伍建设,标准化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七)群体卫生艺术科
   拟定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和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全市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制定全市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管理措施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学校学生体育达标;负责指导全市中招体育加试、学生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
  (八)行政审批服务科
   宣传贯彻社会力量办学的法规政策;协调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为社会力量办学创造宽松环境,提供优越条件;负责全市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及全市幼儿教育机构的报批、审批、年审工作;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校及教育机构的招生广告(简章)审批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的考生报名和证书发放工作;负责机关预算外收费项目的收费工作;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含职高)学生的转休学审批工作;配合基础教育科做好民办学校的教学、学籍和管理等工作。
  (九)安全教育管理科
   负责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舍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工作;组织安全培训及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协调学校治安的综合治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学校安全事故。
  (十)体育竞赛训练科
   拟定本市体育竞赛计划,组织本地大型、综合性比赛,组织参加和承接上级各项体育竞赛;拟定全市体育训练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本地青少年体育发展并做好运动员的选拔、培养、输送工作。
   (十一)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全市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对教育工作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市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教育督导科研工作。
 
     
 
  下属机构:  
  水寨中心校  千佛阁中心校  花园处中心校  莲花中心校
光武中心校  东方中心校  南顿镇中心校  永丰乡中心校
范集乡中心校  孙店镇中心校  三店乡中心校 李寨镇中心校
贾岭镇中心校  秣陵镇中心校  高寺镇中心校 新桥镇中心校
  官会镇中心校  付集镇中心校  王明口镇中心校  郑郭镇中心校
丁集镇中心校  电视台  勤管办  中专  一高  二高  三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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